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教学和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为更好掌握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运行及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教学监管,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工作的总体水平以及总体安全情况,根据《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教学及管理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川教(2007)95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及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和继续教育院长担任
副组长:继教院分管教学安全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教学与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学院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和安全检查组织协调与领导;
2、负责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3、负责与校外教学点的协调;
4、负责检查路线、人员的协调安排;
5、负责检查教学过程、学风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情况;
6、负责汇总总结、资料归档等。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每学期第十周左右,具各教学点检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检查内容。(见附件2)。
1、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2、关于做好西华大学2020年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报到注册和学生组班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3、《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4、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5、成教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三、教学和安全检查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继续教育学院。
(一)实地考察。
1、教学、实训及学生生活、住宿等场地情况。
2、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3、收费公示情况。
(二)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
1、继续教育学院介绍学校参与教学检查人员,教学点负责人介绍参会人员。
2、教学点负责人专题汇报教学及安全工作。
3、教学检查人员查阅相关教学资料。
4、教学检查人员与教学点交流、提问并反馈意见。
5、继续教育学院总结发言。
(三)提交纸质自评报告
四、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和解释。
五、本规定从二O二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评估标准
附表2:教学和安全工作检查内容
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十二月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2007〕9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成人 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评估标准及 开展2007年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各市州教育局:
为充分发挥学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优势,强化高校对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学校稳定,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评估标准》(见附件一)(普通高校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按国家原有管理规定执行,但本标准中“一票否决项目”应参照执行)。此标准既是对已设站点的评估依据,也是对新设站点的设置要求。各校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并据此探索建立校外站点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对所属站、点的评估检查工作,并于每年4月30日以前将评估报告以正式文本和电子稿EXCEL格式 (见附件二)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抄报站、点所在地市(州)教育局;每年5-6月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于7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今年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影响今年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工作的信度和效度,希各校高度重视,由学校分管领导负总责,成教部门统一安排,相关院系积极配合,保证此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文件及附件请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高教处工作一栏下载)。联系人:赖英莉,电话:86138114,传真:86117120,邮箱:gaojiaochu_sc@126.com。
附件一: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评估标准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成人高等教育 站点评估标准 通知
抄报:教育部,外省在川设立站、点的高等院校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9日印发
附件:
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站、点)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合格标准 | 内涵说明 |
办
学
思
想
与
定
位 | 1.1办学定位 | 站、点 定位 |
办学目标基本明确,定位基本准确。 | 1、能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找准站、点的位置。有明确的目标定位、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 2、站、点专业设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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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办学思想 | 教育思想观念 |
有质量意识,有基本的质量保障措施。 | 1、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 2、制定了具有自身特点的质量保证措施并贯彻落实。 3、站、点依托单位有一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 4、成人教育纳入了依托单位的工作计划。 5、站、点依托单位重视成人教育工作,能保证资金投入,正确处理好成人教育和其他工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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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学
资
格
与
行
为 | 2.1办学资格 | 站、点 |
履行了办学备案手续。 |
1、站、点依托单位符合《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校外站点管理办法》建立站点资格要求,具独立法人办学资格。 2、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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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办学行为 | 依法办学 |
依法办学,办学行为规范。 |
1、站、点的办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能按举办学校的要求办学。 2、未私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符合规范,无虚假内容。 3、无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 4、不使用盗版教材。 5、面授期间站、点和学员未发生事故和严重违纪行为。 6、不得有违反国家学历证书管理制度的虚假宣传和乱承诺、乱许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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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合格标准 | 内涵说明 |
队
伍 | 3.1管理队伍 |
整体结 构状态
站、点 负责人
管理队伍整体状况 |
结构基本合理。
站点负责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 |
1、站、点按100学员配备管理人员1人以上。其中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
2、站、点管理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处于合理状态。
3、站、点负责人为依托单位法人代表,年龄应在60岁以下。
4、站、点管理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应为正式职工或签有三年以上合同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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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师队伍 |
主讲教师
辅导教师 |
60%主干课程由主办学校派主讲教师授课;70%主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配有班主任;70%课程配有辅导教师。 |
1、主干课程按主办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确定。
2、主讲教师指实际到站、点授课的教师。
3、班主任可以是专职或兼职的。
4、辅导教师可以由主办学校派出或经主办学校审查资格后由站、点聘请,均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5、主办学校聘请的校外主讲教师应有学校正式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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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合格标准 | 内涵说明 |
办
学
条
件 | 4.1教学基础设施 |
教室
图书室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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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基本满足教学的需要。
有相关专业的图书资料。
70%课程实验能开出。 |
1、站、点拥有自己所属的专用教室。教室相对集中。
2、面授时生均教室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3、具有多媒体、网络或其他现代教育技术教室。
4、图书阅览室有藏书柜、阅览座位;开放时间能满足学生需要。
5、实验设施可包括站、点、主办学校、依托单位和在社会上租用的实验室和设备(应有三年以上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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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基础设施 |
场地
设备 |
有固定办公用房40平方米以上。
有教学档案保密柜。有应用现代管理手段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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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用房是专属于站、点(或依托单位)的房产。
2、办公用房包括站、点办公室、会议室、学籍和教务管理室、文档室等。不包括教室和生活用房。
3、师资、学籍、教务、考务、教材等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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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生活基础设施 |
生活设施 |
有保障面授时学生就餐、住宿等生活基本条件。 |
1、学生宿舍单间住学生10人以下,人均面积3平方米以上。
2、学生生活基础设施由站、点依托单位提供。如利用外单位的相关设施,必须签订合同,并确保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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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合格标准 | 内涵说明 |
教
学
过
程
管
理 | 5.1教学文件 |
教学计划
教学大纲 |
有统一的教学计划,并能如期实施和完成。
有统一的教学大纲。 |
1、按教学计划分年度分学期保证开出课程。
2、应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并能督促教师按大纲组织教学。 |
5.2教学运行 |
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主要教育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检查
教学管理 |
制度基本健全,执行严格。
主要教学环节有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控措施。
管理措施健全,能严格执行。 |
1、站、点岗位职责明确。 2、有学籍管理、教务管理、教材供应、教师教学考核、学员学习考勤、考风考纪、财务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并有记录。 3、有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4、坚持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并有记录。 5、调整专业、转学、学籍异动等手续完备。 6、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
5.3教材 |
教材供应
教材质量 |
教材按时到课率大于 90%。
使用主办学校指定的适用教材。 |
1、课程教材到课率以课程门数计算。
2、保证课程面授前2个月教材发至学生手中。
3、适用教材指适合办学层次的函授教材,或者通过适应性分析,进行了教学内容处理(在教学大纲中体现)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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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档案 | 文 档 |
档案基本齐全,管理基本规范。 | 1、文档主要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主办学校的有关管理文件、学生录取表、学生原始成绩单、学生注册和学籍异动原始记录、学生奖惩记录,招生有关资料等。
2、招生有关资料包括招生广告、宣传资料、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 3、任课教师档案(学历、职称、聘书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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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合格标准 | 内涵说明 |
教
学
过
程
管
理 | 5.5教学秩序 |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
面授组织较好,教学环节基本落实。学员到课率大于70%。
能认真组织,能基本保证教学任务的落实。 |
1、能按主办学校安排的教学进度计划组织课程面授。
2、作业、实习、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落实,记录完整。
3、学员到课率指各门课程学员到课率的平均值。
4、教学秩序应有原始记录和统计以说明和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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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考试 |
考试组织
考风考纪 |
有满足考试需要的考场,考试组织较严密;督查措施基本落实。
有严格的考风建设措施;能保证执行。 |
1、考场的地点、面积、座位数、室内设施、周围环境都符合规范要求。
2、试卷保密工作到位、考场制度健全、考务队伍整齐、考场封闭体系完善、监考人员责任心强。
3、每次期终考试,主办学校都派人到站、点组考、督查。
4、严肃处理舞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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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学
效
果 | 6.1办学规模 |
专业规模
学生规模 |
开办专业一个以上,专业年平均招生30人以上。
在籍学生100人以上。 |
1、开办专业从站点备案并开始招生年算起。
2、在籍学生指已经注册学籍的未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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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 要 观测点 | 合格标准 | 内涵说明 |
办
学
效
果 | 6.2教学质量 |
学生基本理论知识的实际水平
学生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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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及格率大于70%;成绩基本呈正态分布。
毕业论文抽查合格率大于70%;学生实践能力较强。 |
1、学生实践能力应有情况记录。
2、有毕业生、在籍学生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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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社会声誉 | 学生按期毕业率、社会评价 | 学生按期毕业率大于 65%;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
1、学生毕业率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计算。
2、对毕业学生应有情况跟踪调查和统计。
3、有一定的社会声誉指70%以上的学生及社会相关组织对站、点评价为好。 |
一
票
否
决
项
目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站、点为不合格,一经查实,将取消招生资格: 1、发布虚假、不实广告欺骗学生的; 2、不按规定收费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4、发生集体舞弊事件或隐瞒不报、不严肃处理的; 5、使用盗版教材的; 6、拒不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学校检查和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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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级指标六项,二级指标18项,“办学资格与行为”、“办学条件”中之5项为核心指标。二级指标评估结论14项以上(包括核心指标4项以上)为合格的即为合格站点,不合格的站点有一年整改期,第二年继续参加评估,仍不合格的由主办学校妥善安置学生后予以停办。
附表2:
教学和安全工作检查内容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本期各专业学生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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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期各专业学生教材使用统计表 | 按附表1准备。 |
3 | 本期教师名单统计表 | 按附表2准备。 |
4 | 本期教研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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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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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阅上期学生期末试卷及考场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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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查阅学生试卷保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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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阅上期学生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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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年级、分专业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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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籍异动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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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毕业环节相关资料检查(论文指导记录、毕业论文或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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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生收费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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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地考察教学、实训及学生生活、住宿等场地情况。 | 教师上课、学生听课情况 |
14 | 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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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及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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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成教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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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xxx教学点教材统计表
年级 | 专业 (层次) | 课程名称 | 教材名称 (编者) | 出版地点: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书号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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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xxx教学点xxx年度xx学期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任课课程名称 | 任课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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