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197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内容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学点(含远程教育教学点)是指与我校合作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单位。

第二章 教学组织管理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能是编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制定教学基本文件、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计划等,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并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教学总结。

第六条 各教学点负责按照学校制订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执行教学计划并开展教学活动,主要教学环节包括面授(远程教学)、答疑辅导、自学、作业、实验、考核、毕业设计及答辩。

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

(一)面授

第七条 面授是主讲教师指导成教学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执行教学计划要求制定课程表并组织学生面授。

第八条 面授要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大纲规定的重点和成教学生自学中的难点、疑点,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第九条 面授期间要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结果计入总评成绩。

(二)远程教学

第十条 学校鼓励开展远程教学,凡是实行远程教学的课程要按照远程教学要求组织实施教学。

第十一条 各教学点要组织学生进行远程教学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远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管理平台登录及使用方法等。

第十二条 学生要按时登录远程教学平台进行学习,与教师、同学进行互动交流,进行在线测试,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第十三条 任课教师在学期末登录平台批阅学生作业,导出作业成绩及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三)自学、作业

第十四条 自学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主要的教学环节。各教学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自学环节的管理,教师对学生的自学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五条 作业是帮助学生理解、巩固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授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作业,学生应认真完成作业并按照规定上交。

第十六条 教师对学生上交的作业要认真、及时批改,根据学生完成的质量和数量评定成绩。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授课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答疑辅导或者集中进行讲解。

第十七条 各教学点要建立作业收、发记录,发现抄袭作业者要及时批评教育,对未按规定上交作业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

(四)答疑辅导

第十八条 答疑辅导是辅导教师帮助学生及时解决自学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经常性教学指导活动。凡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均应安排答疑辅导。

第十九条 答疑辅导可采取集中、个别、书面、邮件、网络等形式。

(五)实验

第二十条 凡是教学计划中列有实验的课程都应当安排实验教学。

第二十一条 实验前,教师要讲清实验的目的、要求、仪器使用方法、实验进行的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实验过程中,教师和实验室人员要随堂检查,精心指导。实验后,学生要按时完成实验报告并上交,任课教师要及时批阅实验报告。

(六)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各教学点要根据教学实施计划要求组织学生考试,制定考试安排,聘任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要填写监考记录。考试期间学校组织巡考。

第二十三条 各教学点要组织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平地批阅试卷,填写成绩单,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并将成绩录入到成教管理平台中。

(七)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四条 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学校出台的毕业论文管理规定组织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教学点负责选聘,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文科不超过18人,理工科不超过15人。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结合成教学生的生产、工作实际,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出,学生选作,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协商拟定。

第二十六条 各教学点要组织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根据其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第四章教师队伍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教学点要建设一支热爱成人教育、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与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八条 教师要忠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二十九条 各教学点要重视成人高等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在职培训和业务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教学需要。 

第三十条 各教学点要对任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每学期组织教学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准备情况、面授组织实施、考试组织与考场纪律、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备案情况,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十二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每学期组织教学督导深入课堂,开展教学督查,就教学基本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向继续教育学院集中进行反馈,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十三条 各教学点管理人员在面授期间应坚持听课制度,填写听课笔记,了解教学一线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和排解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四条 各教学点要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通过收集学生评教的信息,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进教学管理办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五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定期对教学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教学点及工作人员。对不按要求组织教学、管理混乱、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教学点,学校给予减少招生、停止招生或终止合作的处理。

第六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教学档案管理是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点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教学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点制定的相关文件、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实施计划等,各教学点制定的课程表、教师聘任表、考试安排、考勤记录、监考记录、试卷、成绩表、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各教学点应完整地保存以上教学档案,并为教学工作服务。

第三十八条 各教学点对教学档案要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整理,重要的教学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或复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